苏妇办〔2026〕57号 签发人:朱劲松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335号提案的答复
程雪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第三条“建立专门矫治教育后跟踪回访帮扶机制”
省妇联开展的工作主要是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联合专业社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不断强化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省妇联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十四个方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提升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自2023年起,省妇联连续两年举办全省家庭教育指导骨干队伍专题培训班,开设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专题课程,邀请公检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班讲课,系统梳理公检法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为专业社会组织更好承接此项工作明确方法路径、提供实践样本。
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阶段,省妇联将不断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作,联合专业社会力量,持续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6月29日
联 系 人:许春芳
联系电话:85235902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江苏省妇联办公室 2026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