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载纸上捣练,40载翰墨结册。一本杂志,承载着一方热土的记忆,一纸风华,定格着万千芳华的绽放。自1985年7月创刊至今,《莫愁》就深深植根于江苏这片沃土,植根于广大女性和家庭之中。
邓颖超为创刊题写的四个大字——当代妇女,在岁月的长河里愈发熠熠生辉,也照亮着我们砥砺前行的方向,那就是,我们始终在场,奋力扎进生活的深部,观察当代,书写当代,记录当代,与无数的“她”一起奔跑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大道上。
从铅与火,到数与网,再到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赋能发展,从月刊到半月刊、旬刊、周刊再到深化媒体融合,而《莫愁》初心如磐:传播先进性别文化,记录时代发展变迁,绽放女性奋斗之美,壮大女性主流声场。
“思想强媒 品质立刊”。40年,1000余期出版,刻画、传播、铭记、传承,《莫愁》汇聚若干个体的力量,形成滔滔不竭的时代潮流——正是抱负与情怀,理想与行动,信念与追梦,让他们为时代赋色,为历史增彩。
同行者:孙逍霞,北京盈科(镇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7年前
接受《莫愁》采访时
孙逍霞已执业30多年
一路走来
从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坚毅果断
变得柔和、宽容、松弛
如今已经是
北京盈科(镇江)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的孙逍霞
再次谈到对律师的看法:
律师是一个职业
而这个职业
需要有信仰、智慧和担当
好的律师和好的法官一样
懂得“情理法”的平衡
法律让人警醒
但不是冷冰冰的条文
既要让当事人
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严谨
又要感受到法律的智慧、温情
孙逍霞工作认真负责
绝不允许自己有丝毫的马虎
所接手案件大多“疑难复杂”
甚至是惊心动魄的
孙逍霞至今记得多年前
作为镇江市妇联的法律顾问
曾向前来求助的高女士
提供过法律援助
高女士和李先生因婚后没有生育
而协议离婚
后来决定领养弃婴小静
产生了复婚的想法
李先生在民政局
办理了领养手续
配偶一栏写明是高女士
但二人最终未能破镜重圆
而是各自组成了新的家庭
期间李先生一直支付
小静的抚养费
小静14岁时
李先生突然去世
其妻杨女士声称
李先生没有子女
将李先生遗留的房产
全部转入自己名下
高女士代表小静
要求依法继承李先生的房产
2年的交涉没有结果
如今,再来看本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
在继承权上享有同等权利
小静作为被收养人
如果收养关系合法成立
她就有权继承养父李先生的遗产
当时小静的继承权
受到质疑的主要原因
是当年办理领养手续时
高女士和李先生已解除夫妻关系
收养手续存在瑕疵
但孙逍霞通过
大量的诉前调查取证工作
证明了小静与高女士之间
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
并且小静与李先生之间
也形成了事实上的养父女关系
因此
小静有权继承李先生的遗产
法院经过一审和二审
最终判决确定了
小静与高女士的养母女关系
并为小静争取了
应有的财产继承权
“这一判决符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从业多年来
孙逍霞见证了很多女性
从原来的懦弱、怨恨、无所适从
自我否定的状态中走出来
变得自信、开朗
自身的潜力被激发
甚至完全蜕变
“她们见到我经常会说
‘你当时所讲的
我现在全明白了’
‘我一直记得你当时讲的话
这让我一生受用’
其实,我也不记得
自己当时说了什么
但她们的觉醒和成长
让我感到欣慰。”
孙逍霞说
“人的一生都在遇到
不同的困难、困惑、挫折
遇到问题要勇敢面对
及时纠正,不推卸责任
不做能力之外的事
不念过往,不惧未来。”
如今,孙逍霞已将公益
融进了日常工作生活
用最大的诚意、善意
去面对需要帮助的人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是一个系统工程
要提高全民意识、全民素养
让全社会真正懂得
尊重妇女、爱护儿童
唤醒全民
包括妇女自身的自尊自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