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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家庭暴力告诫书——施暴者的紧箍咒
发布时间:2022-09-28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妇联办公室

【案情简介】

王女士与丈夫李先生是自由恋爱,二人婚后育有一子,婚后生活幸福平静,然而好景不长,李某在外结识了年轻女子曹某,自此,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夫妻二人常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李要么破口大骂,要么夺门而出,发展到后面,直接动起手来。开始的几年,王女士因为念及孩子年幼,一再忍让,直至2020年3月,二人再次因为琐事发生争吵,李将王女士打到头破血流,邻居报警,王女士亦电话向区妇联求助。

【处理结果】

2020年3月,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王女士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公安机关联合妇联、村委会对李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其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禁止其再次实施家暴行为。李某表示接受告诫,并承诺不再犯类似错误。经回访,李某未再实施家暴。

【案例评析】

从现实情况来看,相当数量的施暴者并不知道“打老婆”是被法律禁止的。在本案中,公安向李某下达《家庭暴力告诫书》时,向他明确说明了禁止其殴打、恐吓王女士,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起初李某表现的很愤怒,认为公安机关在干涉他的“家务事”。但摄于法律的威严,在公安、妇联、村委会的共同批评教育下,他还是接受了告诫,自觉履行了承诺。反家暴工作任重道远,只有不断提高维权意识,行成多方合力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生。